民间借款合法违法
几天前,一位客户咨询我,说他在2017年1月10日向朋友借了100万元。当时约定的月利息为2分5%,即年利率为30%,按月支付利息《民法典》颁布前,朋友基本上可以按月支付利息,但民法典颁布后,朋友拒绝给我支付利息,说我是高利贷,这是违法的。问我该怎么办。我回答说,私人贷款的合法性应该分为两部分。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严禁高利贷,贷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严禁高利贷”一般的,只要“借款利率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近年来,“校园货”“招数货频发,高利润问题引起高度关注。例如,2019年,一名年轻人在一个贷款平台上借了5000元。出乎意料的是,不到一个月后,贷款平台实际上通知了这名年轻人,利滚利归还了12万元。据焦点采访报道,年轻人的日利息约为3.1%,年利息高达1147%。那么高利贷的范围是什么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例如,2021年10月最新央行LPR利率为3.85%,四倍是15%.4%。如果双方是2021年10月发生的借款人,如果约定的月利息为1分5%,即年利率为18%,超过15%.4%是高利贷,是违法的。上述案例中年利息高达1147%,“高利”水平超过了普通人的认知。回到客户咨询的案例中,双方借款人发生在2017年,当时相关法律法规并不明确“严禁高利贷”民间借贷利率规定如下:“私人贷款,年利率在24%以内,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年利率是违法的;年利率超过24%至36%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借款人可以偿还或不偿还;利率超过36%的部分是违法的,法院不予支持。”因此,超过36%的部分,无论是网贷还是现金贷,借款人都不能还。在客户咨询案例中,约定的月利息为2分5%,即年利率为30%。《民法典》颁布实施前,年利率在24%以内的,依法受法律保护;借款人不按时偿还利息的,法院可以判决强制借款人偿还利息;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即超过24%至30%的部分(6%),属于自然债务,借款人可以偿还,也可以不偿还。法律不禁止也不受法律保护。但超过36%的部分是违法的,即法律禁止。问题来了,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客户咨询案例如何实际操作?这里需要注意一个时间节点,即2020年8月20日。根据最新资料法律规定,2020年8月20日以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要求从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计算当时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对于2020年8月20日至贷款退还之日的利息,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回到客户咨询的案例中,如果客户起诉他的朋友,2017年1月10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可以按照“私人贷款,年利率在24%以内,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年利率超过36%的年利率是违法的;年利率超过24%至36%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借款人可以偿还或不偿还;利率超过36%的部分是违法的,法院不予支持。”执行规定标准。2020年8月20日以后,“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客户只能依法要求15.4%以上的年利率(15%).4%至30%,计14.6%)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客户朋友可依法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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