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是我国一种比较常见的贷款方式,如果个人或公司的资质达不到贷款的要求,可以找他人做担保,有利于提高贷款成功率。不过担保人要承担的责任很重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必须由担保人负责还款。那么具体是怎么样规定的呢?
根据我国《担保法》,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
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
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对于一般保证,法院须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债务人以后仍无法履行债务的,方可向担保人执行;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法院则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才为一般保证。如果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在借贷合同中约定了担保期限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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